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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“便民車”司機在雨天行車時,還不忘拿著對講機聊天。
■在車陂街道運行的“便民車”上,一名司機僅持C1駕照就上崗。
  有學者認為以“便民車”整治“五類車”有效果,相關部門應支持並提供保障
  ■統籌:新快報記者 張小奮 ■文圖:新快報記者 王呂斌 彭程 見習記者 羅漢章
  “我們也很擔心安全行車的問題,但為了整治‘五類車’,不能光靠打擊,還要疏導大家的出行需要。”廣州天河區車陂街道、員村街道石洞村委相關負責人談起“便民車”大倒苦水,雖然“便民車”目前確實處於“非法狀態”,但又是在區交警大隊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運作,對當地打擊“五類車”產生了良好效果。因此,作為“便民車”的運營方,其呼籲有關部門能早日出台相關文件,以保證“便民車”的合法化運營。
  望合法化
  “確實在打擦邊球,請有關部門早日對便民車合法化。”
  ——車陂街道安委辦畢主任
  每輛“便民車”都買保險
  “運行‘便民車’,是從側面打擊‘五類車’的好辦法,但它現在畢竟不合法,我們很怕出事,也很無奈。”天河區車陂街道安委辦畢主任說,去年車陂街打掉了2000多輛“五類車”,但付出的人力物力都非常大。
  受周邊道路狹窄的限制,車陂街曾引進免費公共自行車和404路小巴,但自行車歸還不便,404路小巴班次間隔達20多分鐘,未能在根本上堵死“五類車”的生存空間。今年3月份,在天河區相關部門的指導下,車陂街道試運行“便民車”後,大多數的“五類車”不驅自退離開了轄區。但畢主任也承認,由於“便民車”無法上牌、無營運證等問題,在實際運行中確實處於尷尬地位。
  畢主任還向新快報出示了多份所購“便民車”的合格證、保險單等資料並表示,每輛“便民車”第三者責任險為50萬元,每位司乘保額為2萬元。另外,對車輛的行駛範圍有嚴格的要求,只在東圃大馬路和二馬路行駛,不會開上主幹道,同時駕駛員也要求有B1以上的駕照。對於新快報記者在暗訪過程中發現的司機違規行為,及持C1駕照上崗的情況,畢主任表示將進行嚴肅查處。
  而員村“便民車”的運營方,石洞村委會相關負責李先生則表示,雖然“便民車”的合法身份存在疑問,但他們會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安全運行。
  望降票價
  “等收回成本以後,會推出優惠。”
  ——石洞村委會李先生
  收回成本後會建議減價
  針對有市民提出“便民車”是否經過招投標的質疑,車陂街道安委辦畢主任表示,由於目前“便民車”“不合法”的現實,很多後續工作也無法落實,比如無法公開進行招投標。“實際上,‘便民車’和‘五類車’的性質差不多,只是萬一齣了什麼事,我們能管得到,對市民來說有保險、有保障。”畢主任坦言,目前負責車陂街“便民車”運行的是廣州市昊勝實業發展有限公司,這是區人大聯組提議下選擇的,“這家公司的老闆本身就是街道的人大代表”。
  “據我們瞭解,這家公司到現在還沒有收回成本,回本之後我們會建議減低票價。”畢主任說,相比之前5元一趟的“五類車”,票價僅2元的“便民車”還是便宜不少,在“便民車”合法化之後,街道才能啟動招投標,也可能安裝羊城通。
  員村“便民車”運營方石洞村委的相關負責人李先生也直言,由於經營成本所限,從今年春節後運營至今,仍然未能收回成本。“等到成本回來,開始盈利的時候,我們肯定會適當推出一些優惠,更多地去方便市民。”李先生說。
  ■學者意見

  合法之前基層須加強監管
  廣州市社科院高級研究員彭澎在接受新快報記者採訪時表示,“便民車”的出現是為了滿足群眾出行的需求,作為一個對公交車的補充,對整治“五類車”也發揮了良好的效果。“從目前來看,其出發點和效果都是好的,通過載客量也體現出它是比較受群眾歡迎的。”彭澎表示,比起“黑摩的”等“五類車”,“便民車”的安全繫數還是要高出不少。
  “不過,‘便民車’合法性的問題也確實是一個難題。”彭澎直言,這對政府而言是一個兩難的局面。一方面“便民車”能為市民提供所需要的便利,另一個方面卻也無可避免地面臨其身份“名不正言不順”的情況。彭澎表示,目前我國沒有針對“便民車”上牌的相關規定,如果要出台一套新的政策,需要各相關部門給予支持,但也會存在多個部門之間需要相互協調的複雜狀況,所以暫時還未有一個兩全之策。
  “在當前情況下,將‘便民車’交由街道或村委去管理和運營,其實也是一個比較現實和可行的辦法。”彭澎認為,街道等基層單位應該加強監管,讓“便民車”的運營更加規範,在便民的同時也能更好地確保其安全性。
  ■他山之石

  坦尾村“便民車”免費四年了
  荔灣區的坦尾村,從2010年1月開始,由本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出資購買16輛電瓶車用作“便民車”,在本村範圍內,設多個停靠點,免費接駁沿線居民。四年過去了,坦尾村的“便民車”一直免費。它是由村聯合社的一個車隊負責運營,共有15名考了駕照的人員擔任司機。5至6輛車,每天從早上7時到晚上9時運營,無固定班次,滿客就走。高峰時間適當增加車輛。
  坦尾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的陳副書記告訴新快報記者,每年聯合社都要投入80萬元在“便民車”項目上,這還未算上當初90萬元的購車費用。
(原標題:運營方承認“非法狀態” 呼籲“便民車”合法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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