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廣網濮陽11月28日消息(記者劉黎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河南濮陽縣實施馬頰河綜合治理工程,全長4.6公里、沿河中心線兩側各125米的範圍內,一共要拆37萬平方米。當地拆遷異地安置,說是兩年內讓大家搬進新房,不過這樣的承諾老百姓不太相信,甚至質疑:當地政府是在給大家打白條!拆了房子要乾啥說不清,安置的地方又沒著落,這樣的拆遷他們不願意接受。不過,按照縣裡的規定,拆遷可不是一個人的事兒,也不僅僅關乎房子。不配合拆遷工作,可能後果很嚴重。
  住在濮陽縣馬頰河沿河兩岸的老百姓從7月份開始,生活的主題只有一個,拆房子。記者在當地走訪,老百姓都說,這一帶的房子並非像老城區那麼破舊,真沒到該整體拆遷的地步。不過,縣裡搞馬頰河綜合治理工程,告訴大家拆房子要做公益項目,具體是啥,老百姓都不知道。濮陽縣地稅局原黨委書記陳存義對此表示:
  陳存義:他承認我們看得很透,他征收我們的房屋以後,是要賣地,再充實縣裡的財政,再作他用,這個地多少錢一畝呢,我住的那個地方的地,都達到350萬一畝。
  記者:這個是從哪來的價格?
  陳存義:周圍有拍賣的。
  即便要拆,也得自願。不願意拆的,如果你的親朋好友是公職人員,他們會不斷給你做工作。侯先生的女兒在縣檢察院工作,不拆房子,女兒在單位有壓力。
  侯先生:工作沒停,讓你回家做工作。
  記者:這樣不是讓您的孩子左右為難嗎?
  侯先生:那是。孩子是聽領導的,他說讓我拆,我都60歲了,拆了讓我到哪裡去,現在拆了沒地方住。
  10月10日,濮縣紀發【2013】19號文下發,算是濮陽縣紀委、組織部、監察局、人社局聯合出台意見,明確規定,對在規定時間內拒不簽訂協議、拒絕搬遷、不配合房屋征收的黨員、幹部及公職人員,一律停職或者停止工作。對科級領導幹部予以停職檢查或免職,中層幹部(股、站、所長)免職並調離原崗位,一般幹部待崗處理,後備幹部取消後備資格。黨員在年底評格時一律認定為不合格並予以勸退或除名,公職人員在年底考核中一律認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。
  濮陽縣地稅局原副局長王相廷:縣監察局、縣社保局,四單位下了個文,幹部必須帶頭,如果不帶頭,降職或者是調離工作,壓力很大,退休的,不聽話,黨紀處理你。
  鄉裡鄉親,誰家因為拆遷遇到什麼事兒,大家都知道。家裡兩口子其中有公職人員,有家庭甚至因為拆遷過不下去,離了婚。李青芳就和在醫院工作的丈夫辦了離婚。婚離了,房子卻沒保住。李青芳說,簽協議前,他們兩口子總被以各種名義做工作,壓力太大,離婚後,丈夫已暫時不去上班。
  李青芳:不讓上班,就算上班,多少年能置辦下這個家,所以我跟他說,不上班了,不上班還不願意,離了婚,房子都歸我,離了婚之後,還是不行,他不承認。又把二女兒扯出來了,二女兒現在都23歲了,上大四,屬於超生,但是那個已經罰過款了。說從二女兒出生那年起,把這23年領的工資都退回去。
  田躍娜是濮陽縣建行家屬院最後搬離的幾戶之一,房本是她的名字,老公單位文廣局因為拆遷的事兒總來做工作,兩口子不得已在10月底辦了離婚。
  田躍娜:我說,我們都離婚啦,房產證是我的名字,還逼啥,最後他說你倆是假離婚,縣裡領導說了,你倆離了婚也不行,兩個月之前的離婚才算呢。
  離婚之後,11月4號,田躍娜還是在拆遷協議上簽了字,用她的話說,和丈夫畢竟感情在,不能因為房子,讓他在單位乾不下去。當地百姓不禁在問,這不就是株連拆遷嗎?當地政府如何解釋?中國之聲將繼續關註。  (原標題:河南濮陽“株連拆遷”引爭議 家人拒拆遷官員將免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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